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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日期:97-11-19
             金門縣政府為落實照顧老人及兒童之福利政策,使地區孤苦無依老人及流離失所兒童有所安養與培育,分別於民國54年及56年成立「金門百壽安老院」與「金門育幼院」。嗣因政府施行精簡用人政策,於民國82年2月16日奉行政院令將二院合併,同年4月1日正式成立「金門縣大同之家」,下設安老、育幼二組;93年2月21日為應健全機構組織等業務需要,修訂組織章程增設「行政組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