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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日期:112-03-06

    一、主   任:綜理家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。

    二、行政組:置組長、營養師、幹事、事務員,辦理機關行政業務。

    三、安老組:置組長、護理師、社會工作員,掌理老人日常生活服務、輔導、照護業務。

    四、育幼組:置組長、社會工作員、保育員、生輔員、輔導員,掌理家童日常生活管理輔導業務。

    五、兼人事:掌理組織編制、職務歸系、考試、分發、任免、遷調、人事管理、差勤管理、考核、獎懲、服務、訓練、進修業務、福利、待遇、保險、退休撫卹、人事資訊管理及其他有關事項。

    六、兼主計:掌理會計、統計、歲計,預算編審及憑證審核,各項經費申請核發、營繕工程之監標、監驗。

    七、兼政風:依法辦理政風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