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安養應備下列文件,由戶籍所在地鄉(鎮)公所函送本家,經派員訪視,審查合格後辦理安養。一、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須備齊肺部X光、桿菌性痢疾、阿米巴痢疾檢查,及其他法令規定應檢查之項目)。二、戶籍資料。三、安養申請表。經前項審查合格者,應簽訂安養定型化契約。權責單位:大同之家 組別:安老組連絡人:蔡素真 連絡方式:082-325052#26更新日期:2022-10-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