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    請問入家後,原來領有的低收入戶生活津貼、老人生活津貼等是否還可以繼續領取?

    如係公費安養,入住院民之生活給養、醫療照護等均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,無須另行付費,每人每月並發給零用金5000元,基於社會福利資源不能重複領取原則,入家後原每月領取政府發給之任何津貼一律停止發給。
    權責單位:大同之家 組別:安老組
    連絡人:蔡素真 連絡方式:082-325052#26
    更新日期:2022-10-11

    • 點閱次數:77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