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門縣大同之家辦理約用人員甄選要點
一、依據: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(構)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。
二、名額:
正取1名、備取1名,以上錄取人員自通知到職日起10日內報到,逾期者喪失錄取資格,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,自錄取公告日起,保留候用資格3個月。
三、資格條件:
(一) 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(二)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、28條各款情事之一。
(三)隨甄選資料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詳如第十二點)。
四、主要工作項目:
(一)辦理財產管理業務。
(二)辦理空氣品質業務。
(三)辦理行政業務。
(四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五、工作地點:金門縣大同之家。
六、甄選方式:
(一)資歷審查:佔總成績50﹪。
1.學歷:30分。
(1)高中.職畢業:18分。
(2)二年制專科學校畢業:22分。
(3)三年制專科學校畢業:24分。
(4)大學畢業:26分。
(5)研究所畢業:30分。
2. 具汽、機車駕照:20分。
具機車駕照8分、具汽車駕照12分。
(二)面試:佔總成績50%。
七、甄選日期:110年03月29日10時30分。
八、甄選地點:本家行政組(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2號)。
九、核薪標準:依據「金門縣政府及機關(構)學校一般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」支給。薪資按學歷起薪,高中(職)畢業者月薪32,469元,專科畢業者月薪33,099元,大學畢業者33,597元,碩士以上畢業者每月薪資34,106元。
十、報名有關規定:
(一)報名日期:自公告日起至110年03月16日下午17時止。
(二)地點:本家行政組(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72號),採親自、委託或通信報名。
(三) 報名履歷表、入場證及應附證件:學歷證書、經歷證明文件,以上請檢附影本,經錄取後繳驗正本,不符者不予以錄取。
十一、錄取標準:
依甄選總成績排名,錄取人員如總分相同者,以證照、學歷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,最後分數仍相同時,則以口試分數較高者依序錄取,成績加總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。
十二、錄取人員於報到任職前須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須含胸部X光檢查、愛滋病毒篩檢、梅毒及B型肝炎檢查、阿米巴痢疾、桿菌性痢疾、寄生蟲感染檢驗陰性、血液常規及生化、尿液檢查),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以錄取。
十三、聯絡電話:082-318823#65127 陳小姐。